記者昨日從朝陽檢察院了解到,該院提起公訴的兩起保姆盜竊案近日已由朝陽法院作出判決。法院分別判處保姆溫某有期徒刑1年,保姆王某有期徒刑1年4個月,緩期1年。
2010年5月至6月間,保姆溫某先后14次盜竊雇主馮某人民幣1萬余元。馮某怎么也想不到,在自己家中已干了5年的保姆,居然監守自盜。被捕后,溫某交代,因為其母身患重病,家里急需用錢,當她看到雇主女兒包內的銀行卡時,便不自覺地起了盜竊的念頭。
溫某不知道銀行卡的密碼,就抱著試一試的想法輸入了馮某的出生年月,居然成功進入了賬戶。這之后,溫某從卡上先后取款數十次。
正在哺乳期的保姆王某,也因一時糊涂走上了犯罪道路。她一次性盜竊雇主家的項鏈、戒指等金銀首飾,價值人民幣6000余元。王某說,在打掃衛生時,她看到雇主陳某的首飾盒里有很多好看的首飾,當時除了老人跟小孩外,沒人在家,于是便起了貪心,偷拿了幾件金銀首飾。雇主發現后報警,王某被抓獲


 
  



